校办企业问题何以成许多高校“通病”

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明确教师的权责,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大学基金管理、投资,及企业的管理、经营。别用办学思路搞经营。

6月16日,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含清华、北大在内的14所中管高校党委专项巡视的反馈情况公布。据报道,14所高校中13家被点出存在校办企业问题,它几乎成为高校巡视清单中的标配问题。

校企乱象并非新疾初现,而是旧病未愈。2015年,教育部曾发文要求,全面清理规范高校所办企业——各高校要按照产学研用结合平台、高新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和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定位进行清理规范,建立退出机制,清理无偿占用资产,规范无形资产使用,规范企业改制行为。

但高校校办企业产权不清晰、侵占国有资源等问题,远未消弭。这跟有些校办企业有关信息不公开透明,校企的资产管理、资源配置由领导拍板有关,不少校企现代企业化改制缓慢,也与此相关。

国外很多世界一流大学,经营收入是办学经费的重要来源。有经营收入不是问题,问题是,我国不少大学的校企没有市场化经营机制与理念,反而是靠学校资源吃饭;权责不明、管理混乱,又令校企成腐败重灾区。

要根治这类乱象,还得让大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并以现代企业制度来建立校企,理清高校和校企的关系。

在美国,2014年,私立的哈佛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捐赠及投资收入(不包括非捐赠资金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35%和31%,公立的伯克利分校的也达到10%。美国大学过去十几年的基金投资收益相当不错。

我国大学大多都有校企,但很多学校都未曾向社会公布经营收入。2016年,少数高校公布2015年年度决算信息时公布了经营收入。从经营收入看,西南交通大学以8706万元领先其他高校;最少的为华南理工大学,只有1.5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那些大学的投资收益不菲,并非学校直接投资,而是由专业的投资人士完全商业化运营。投资全部公开、透明,也避免了学校领导直接干预投资,并从投资中谋取私利。

虽然投资只是学校经营的一种模式,但无论怎么经营,权责须明晰的道理是一样的。

以教授利用科研成果办企业为例,去年,我国出台激励政策,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离岗创业,原则上不超过3年时间保留人事关系。政策出发点挺好,但也需要完善对岗位职责的科学设计、对专业人员的专业评价,以免有人利用该政策,占用单位资源、做自己的事。当下有些校办企业,就是学校内部人员联合社会人员,用学校的资源搞经营,利润自己得,风险学校担。

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应追求的,是为学校获得更多办学资源,而不是用学校办学资源牟利。

鉴于此,高校也该完善治理结构:首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向全校师生、社会公众等公开学校的基金投资、校企经营,接受监督;其次,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明确教师的权责,以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大学基金管理、投资,及企业的管理、经营。别用办学思路搞经营,也少用经营去影响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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