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扫黑除恶”之势,清除作恶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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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扫黑除恶”之势,清除作恶土壤

文丨新京报社论

占据媒体热闻榜多日的昆明恶霸孙小果案刚告一段落,广受人们关注的“操场埋尸”案也刚确定了死者身份有了重大突破,陕西华阴市扫黑除恶又出了个“陕西版孙小果”,涉命案却能“漂白”身份。在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中,这已是继“云南版”、“湖北版”后被扫出的第三个“孙小果”。据新京报报道,目前此案已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关注,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此案。

事实上,各地“孙小果”“张小果”“李小果”们旧案,还有“操场埋尸案”等恶性案件,于近来被密集曝光,也有其必然性——有个词叫“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句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毕竟,将时间线拉回到早些年,我国司法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着法治不完善、刑侦能力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由此也遗留了一些未解决的、有缺漏的案子,如聂树斌案、佘祥林案等广为人知的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在过去十年间得到持续关注,并最终纠错;有的则长期处于公众视线之外,直到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才被发掘和还原。

十八大以来,我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司法建设取得长足进步。这次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也是司法不断完善的体现,更是清理过往遗留案件的一次“良机”。

2018年1月中央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一系列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在今年以来曝光的正版或翻版“孙小果案”中,若追溯案件真相,就不难发现,他们都受到了“保护伞”的暗中保护,对他们的姑息或庇护性处理,也都暴露了司法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而如今,各地“孙小果”们进入清查视野,最终重入法网。近日媒体也报道了多起多地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事件,这彰显了“扫黑除恶”的意义——某种意义上,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就像一次集中梳理与打量。借着这次梳理与打量,许多过去遗留的问题旧案得以深挖、彻查,以往司法系统有些环节的不足也被重新审视。

扫黑除恶,是民心所向。民众期许,无非一是扫黑除恶依法进行,二是除恶务尽,依靠法治和善治,将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从制度上防范黑恶势力卷土重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涉黑涉恶和“村霸”都不能再当村官,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这些都彰显了政府“扫黑除恶”除恶务尽的决心与力度。

扫黑除恶,就是既要抓涉黑恶组织,也要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以长效机制,实现“有黑必扫、除恶务尽”。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创建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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