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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见之书九月下:英格兰法的传播和塑造者

网友评论 ( 0) 2018.09.30 第191期

编者按在这个信息碎片化的时代,为了寻找高品质的阅读体现,凤凰网评论推出“高见之书”栏目。该栏目旨在通过对新书的爬梳,大浪淘沙,遴选出优秀的书籍,推介给读者,为泛娱乐时代的深阅读提供指引。此为第三十二期,凤凰网主笔张弘整理。

聚焦

《英国法的塑造者》

作者:(英)威廉·赛尔·霍尔斯沃斯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8年5月

内容简介:本书以英国法律史上有突出贡献的法学家为线索,简明扼要地介绍了他们在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使读者们认识到,英国法律史并非冰冷的法律进化史,而是一部有血有肉的、法学家创制法律的历史。《天下·英国法的塑造者》向我们介绍了1位国王(即爱德华一世)、22位法学家以及1个法学家群体(即活跃在英国法律史舞台上的罗马法专家们),正是这一群有着实践情怀的法律人推动着英国法向前发展,奠定了英国法在世界法律史上的地位,为世界的法律文明做出了重大贡献。英国法律史与其说是法律的历史,不如说是"法律人的生命史"。

作者简介:威廉·塞尔·霍尔斯沃思,英国著名法律史学家,英国人文和科学学院(FBA)院士。1903年至1908年,曾于伦敦的大学学院担任宪法学教授;1922年至1944年,担任牛津大学专门讲授英国法的维纳教席教授。

霍尔斯沃斯:英格兰法的传播和塑造者

在一本关于英国法伟大历史的重要著作的最后一句中,波洛克与梅特兰不仅特别强调了(英格兰法)的悠久历史,而且重点突出了(英格兰法)的巨大影响。(他们相信)12世纪、13世纪——亦即格兰维尔与布雷克顿所处的世纪——法学家们的著作一定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并且,势必会在地球上的很大一片区域产生影响。英格兰在东西方扩张,将其法律与语言传遍整个世界,就像12世纪至16世纪罗马法的概念、规则与原则传遍西欧,并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西欧所有国家的法律体系一样;在印度,英格兰法的概念、规则与原则也传遍了印度各邦及中央直辖区。

起初,英格兰法的传播方式颇似罗马法在中世纪欧洲的传播。当时,罗马法研究已开始在一些意大利法学院复兴,并且,正是从那里,罗马法才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在印度,传播英格兰法的工作是由一些来自英格兰的行政管理人员与法官们实施的,这些人除了对自己国家的法律略有所知外,对任何其他法律体系几乎一无所知。这些来自英格兰的行政官员与法官们被指示说,在议会的法案、规章或者印度的习惯法不能提供清楚的规则时,需要按照“正义、公平及良心”断案,这时,他们会不自觉地运用自己熟知的法律体系中的规则。他们同样被教导说,那些规则是人类理性的化身。

因此,如同中世纪欧洲的一些国家一样,罗马法的概念、规则及原则渗透到了英格兰本土习惯法阙如的所有法律部门,因为那些概念、规则与原则被人们视为理性与正义最完美的体现。在印度,正是这套类似的理念才使英格兰法的概念、规则与原则得以传播。

(英格兰法在印度的传播)过程与罗马法在中世纪欧洲的传播过程几乎一模一样;置身于印度的英格兰法,类似于身处中世纪欧洲的罗马法,“被视为成文理性的体现,享有崇高的权威,将自身的特点嵌入了一个形式上完全不同的法律体系之中”。

在19世纪法典化运动开始时,虽然英格兰法的传播方式发生了改变,但其影响范围并未缩小。被菲兹詹姆斯·史蒂芬与布赖斯视为麦考利最非凡成就的《麦考利刑法典》成了当时众多法典中的第一部,成了(人们学习的)典范。那些准备为印度制定最早法典的英国著名法学家们正是在英格兰法的基础上开展工作的,他们将英格兰法作为法典的基础,但对之进行了改造,以满足印度人的需要。

很明显,要理解那些一直应用在这些法典之中并符合印度人需要的英格兰法律规则的精神,就有必要对这些英格兰法律规则赖以建立的权威性资料有几分了解,同样有必要对这些法典制定之前以及更早时期的法官们移植英格兰法律规则时仰仗的权威性资料有所了解。与罗马法一样,由于英格兰法经历了一个漫长、持续的进化过程,因此,其权威渊源于其发展的所有时期。

如果(我们的研究)必须借助漫长的英国法律史中所有时期的权威性资料,就必须对创造这些权威资料的人有所了解,了解这些人生活与工作的知识背景、政治与社会状况及经济环境。如果我们对这些一无所知,就不可能完全理解那些过去一直在英格兰法律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法规和世代相传、为满足新的需要而逐步为法律所吸纳的判例,以及对这些法规与判例的结果进行总结的权威性教科书。在本书中,我打算对所有这些东西予以说明——(我将向大家介绍)一些法庭经常诉诸其权威的法律人;将提及这些法律人所做的、被记录在判例与教科书中的工作;及由这些人的工作而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影响——既包括技术性影响,又包括政治性影响。为了使英格兰的法律规则适应新的社会状况与社会需要,这些法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希望,我的这一讨论能使这些权威性资料变得更容易理解,并因而有助于那些有机会使用这些权威性资料的法学家们更全面地理解这些资料的意义,进而更准确地评估这些资料的境遇,并在遇到一些较老的权威性资料时,能恰如其分地评价其存在的局限性。

摘编自《英国法的塑造者》引言

本期推荐

《法律帝国的铸就》

作者:(美)劳伦·本顿(澳)利萨·福特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2018年5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作者从殖民地法律纷争和官僚体系变动,而非法学专著和判例法中发掘了一段遗落的关于大英全球法律帝国的历史。通过追寻世界范围内的宪法性政治,本书指出重塑帝国宪法的努力触及了包括奴隶制和革命在内的当时的所有争议问题。法律改革的重心自始至终都是增进秩序,而非改善人权或宣扬自由主义。当时,维系全球秩序的是帝国法,而非国际法。

点评:法治可以保障个人权利,但维护良好秩序的功能,是国家实现善治的基础和起点。

《中国人缺少什么?》

作者:周国平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年8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本书对中国近代思想最有代表性的两个人物严复和王国维,进行了深入详尽的剖析。作者认为,作为引进英国哲学的第一人,严复试图让国人接受为法治社会奠基的自由主义,强调国民素质,提倡科学与爱国,然而由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束缚和寻求富强的强烈愿望,而演变为简单化实用化的社会进化论;王国维是引进德国哲学的第一人,试图让国人接受为人生寻求和建立信仰的形而上学,却发现无人喝彩,最终一头扎进故纸堆。通过对两位先贤的思想脉络和心路历程的梳理,作者指出了中国人的两大缺失:法治和信仰

点评:在法治和信仰之间,前者为当务之急。一旦法治建立,公平正义实现,权力被关进笼子,信仰也将重新建立。

《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

作者:徐中约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2018年6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听似平实、祥和,实际却是一个复杂、曲折、艰苦的过程。写满近代史教科书的不平等条约,除却割地赔款的损失,更带来强烈的观念与制度冲击。难以为继的天朝上国梦想,船坚炮利的西方主权国家,各怀心思的外交使节,莫衷一是的朝廷上下……本书作者徐中约广泛搜集和运用了包括中、英、法、日等各语种文献资料,从1858-1880年这一时间段切入,细致梳理外国驻华使馆的建立、国际法的引入及中国常驻外国公使馆的设立等三项核心议题,流畅出入于宏观与微观之间,溯源近代外交的历史起点。

点评:徐中约先生乃费正清高足,本书为作者早期英文著作翻译而来,对早期中外关系史、国际法史等领域不无启示。

《国王神迹》

作者:(法)马克·布洛赫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2018年8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研究10-18世纪间英、法两国广泛流行的一种历史现象——国王以触摸为臣民治疗瘰疬病,人们则普遍相信国王“御触”可治愈这种疾病——以及这种现象发生、发展与衰落的过程。其目的是由长时段中的“一种奇迹”及其仪式,展示一种长期支配人们思想的“精神力量”,即民众对“国王具有医治疾病的神奇力量”这一信念的信仰;这一信仰反映了人们相信王权神秘力量的“集体意识”,展示了这一时期民众王权观念的具体形态。

点评:作者是年鉴学派创始人之一。本书的独创性在于新的研究思路,它用芜杂、广博的文献,重构一个统一的历史问题。

《法治理想国》

主编:付子堂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年5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作为柏拉图晚年的最后一部著述,《法律篇》向来被视作柏拉图从天上城邦走向地上城邦、从理论到实践、从思想到制度的主要转变之作,奠定了后世追寻和探讨法治奥义的框架基石。本书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织历届博士研究生研究柏拉图《法律篇》的成果之一。导师和学生从经典文本出发,并尽可能结合既有的古希腊历史研究成果以及对柏拉图的注疏成果,对《法律篇》“耕读”或“犁典”。

点评:细读、精读并深入研讨元典,是全面深入西学的重要途径;要想将元典吃透,宜戒急用功。

《汉帝国的日常生活》

作者:(英)鲁惟一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8年9月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作者从汉代考古文物入手,选取大英博物馆、英国维吉尼亚和阿尔伯特博物馆等馆藏文物,以及出土于中国本土的近百件重要文物,用文物说话,采用“日常生活”这一独特的论述视角,从微观层面对一个历史时期宏大的历史景观进行了生动而真实的描绘。全书从汉代的历史语境出发,内容涉及政体、社会阶层、政府权力、军事、文学艺术创作、宗教与权力的关系、长安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生活、经济与贸易、农民及其耕作、手工业及工业技术等。

点评:相对而言,中国学者更重视政治史、经济史和社会史等,汉学家们更重视生活史,在方法上颇为新颖,读者可两方兼听。

新书过眼

1902:中国法的转型》

作者:李贵连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年9月

内容简介:公元1902年,清光绪二十七年,中国时局波谲云诡,清政府为摆脱政治危机,开始试图施行新政。其中不少法律改革举措与近代法息息相关,为中国法的转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本书梳理近代法的发展脉络,介绍近代法律改革的深刻背景,深入分析传统法的终结与近代法的演生,结合实践来阐述近代法律的演变与转型,并对中国法百年来存在的问题及其历史成因作出反思。

《这么多年了,我们还是不懂日本》

作者:刘柠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2018年10月

内容简介:因历史积怨,政治、社会制度的不同及文化差异,中日两国民众看到的往往是一个被扭曲并放大了的邻国像——所谓“想象的异邦”。焦点模糊加理解错位,进一步强化了彼此间的隔阂。对国人来说,确立靠谱的日本观须从还原历史入手。是其是,非其非,无溢美,不藏拙。因为今天,无论中国还是日本,都已无须廉价的点赞。本书正是这样的一次“试错”。作者以日本近现代史上的重大事件、当下社会热点及深刻影响日本和中日关系史的历史人物为切入点,出入历史纵深,以事件表象背后的社会文化心理为逻辑支撑,打破政经、社会、文化和国际关系之间的藩篱。

《印度佛教史》

作者:(日)平川彰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8年10月

内容简介:本书是卓越的日本佛教学者平川彰先生论述印度佛教的通史类著作,广泛综合东西方印度佛教研究成果。其论理分明,剖析层层深入,很大程度上恢复了印度佛教的历史概貌,是“学术性的佛教研究”的经典之作,为初学者了解印度佛教的入门书,

《庚子救援研究》

作者:冯志阳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年7月

内容简介:光绪庚子辛丑年间,先是义和团短暂地占据京津地区,后是八国联军对于京城将近一年的占领与统治(对天津的战时统治更是长达两年)。由于变起仓猝,东南各省官绅商民之在京津者,大部分来不及出逃而置身于北方混乱秩序的险境之中。与此同时,远在上海的部分东南绅商起而呼吁,号召东南各省官绅商民合力救援被困于京津地区的东南人士。当时的朝廷重臣与疆吏领袖,如李鸿章、奕劻、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等均参与其中,动员了大量社会力量,呈现出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与角力,在当时具有重大影响。作者利用权威档案与最新披露史料精密地呈现了这一过程。

《太平天国与晚清社会》

作者:夏春涛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8年8月

内容简介:本书尝试从多方互动的角度,将太平天国放在整个近代中国社会进行考察。既从社会层面探究太平天国时期的政治、军事、经济状况;又聚焦当时的社会动态和洪秀全等人的思想特征,涉及太平天国史扑朔迷离、众说纷纭的问题;还考察了作为对立而的清廷的应对之策,官场风习、民生状况的起伏,以及对晚清社会的影响。

《国之枭雄:曹操传》

作者:(澳)张磊夫

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8年9月

内容简介:数世纪以来,曹操以中国历史上最奸诈者的面目示人。另一方面,曹操生于秩序倾颓的汉末乱世,在一定程度上重建了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的政治秩序。他不仅自身是一位优秀的诗人,还引领了中国早期文学史上最为灿烂辉煌的时代。在任何文明中,都少有人能有如此才华、取得如此成就,能够在去世后仍如此受关注的更是凤毛麟角。曹操在历史文献、考古材料以及他自己的作品中留下了相当丰富的信息。尽管曹操的大部分故事因敌人的诽谤以及数代后的浪漫主义热情而变得混乱不明,但其核心事实仍然可考。本书综合陈寿编撰的官方正史《三国志》及裴松之注释等史料,努力还原一个最为接近历史原貌的曹操。

责编:柯锦雄 PN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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