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金融这一“重器”放进制度的笼子

作者:罗宁
2017.07.16

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各机构、各地方风险防范职责。这是应对传统分业监管下存在的监管真空、重叠等问题的有效应对。

2017年7月14日至15日,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位一体”的金融工作主题做出了重大部署。从会议内容可见,金融在当前新形势下正被赋予新的定位,成为国民经济的稳健发展、国家总体安全的“牛鼻子”。

金融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可谓无处不在。尤其在21世纪的今天,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毋庸置疑。邓小平曾指出,“金融搞好了,一招棋活,全盘皆活。”然而,无论是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还是2008年由美国次贷风波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均表明金融也可能危及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乃至全球的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由此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对金融的时代特征给予了科学准确的界定:“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事实上,就金融与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联系和作用机制来看,将金融提升至如此的高度是理所应当。从产业基础看,金融自诞生起其原初目标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现今中国20大类、900多个行业都与金融紧密关联,是金融深化运行的庞大基础。从资金供给看,2017 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166.92 万亿元、增量11.17 万亿元,金融可以说为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提供了充足的血液。从配置能力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发挥着引导、降低市场参与主体的交易成本以及信息获取成本,优化各市场部门间的资本配置,并进一步派生出对劳动力、生产技术、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从治理工具看,金融是调节利益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媒介中枢,在协调利益一致性、发挥经济治理、社会治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在全球治理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有一本名为《中国金融与全球治理》的书对这一内容进行了精辟阐述:国际货币体系是全球治理的重要战略工具,国际金融机构是全球治理的重要主体,国际金融协定是全球治理的核心手段,国际金融市场是全球治理的竞争要地,国际金融数据是全球治理的决策依据,国际金融监管是全球治理的稳定基础。这六个方面正是中国金融参与全球治理的关键切入点。

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会议成果中,关于加强金融合作,促进资金融通有16项重大内容,包括了政府层面、银行层面以及多边金融机构层面推动的合作项目。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关于“一带一路”银行合作行动计划与“一带一路”银行常态化合作交流机制的内容。这是由中国工商银行与国际主要同业共同发起和推进建立。这一方面体现了国家政策层对市场力量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充分反映了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在国家战略纵深展开的重要作用。

关于金融的地位,李克强总理指出,金融是国之重器,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国际地缘政治、国家社会、宏观经济以及业态成长对金融力促国家安全发出切实的呼唤。借用一位资深金融高管的话,“在这个时代,中国面临的金融安全问题前所未有,需要解决的矛盾前所未有,胜败的结局反差前所未有”。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给出了未来的一系列政策方向。其中最具有里程碑意义一项,是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明确各机构、各地方风险防范职责。这是应对传统分业监管下存在的监管真空、重叠等问题的有效应对。针对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互联网新技术等新形势,李克强总理指出,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练就“火眼金睛”,及时有效识别和化解风险。过去几年来,P2P网贷平台数量冲高至3433家,累计成交量超过2万亿元。但同时也出现了非法集资案,对社会经济稳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将成为常态,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也将不断健全完善。这一方面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更重要的是将金融这个配置社会资源、协调各方利益的“公权”“重器”放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确保金融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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