缚住行政乱作为之手,根绝“宰你没商量”

作者:聂日明
2018.04.23

唯有让政府依法行政、行为可诉、违法必究,才有可能制止住行政乱收费,才能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降费有切实感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依托公安部旅店业信息系统,由系统服务商黑龙江省达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床位数量,向旅店业企业按每年600元至8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身份认证服务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4月19日曝光六起涉企违规收费案件,包括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自立项目并自定标准收取管理费等。相关部委表示,将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以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不合理负担。

最近几年,中国经济增长增速放缓,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利润率降低或者亏损。这时,适当的宏观经济政策需要降低企业的经营负担。首当其冲的是减免税收,国务院主持了几轮的税收减免,如小微企业的营业税(及营改增之后的增值税)减半征收、降低增值税税率等。

但地方政府并不是很愿意控制财政收入的规模,税收征缴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增速不得不降低,部分地方政府就将主意打到行政事业收费等非税收入的头上。

梳理最近十年的全国公共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构成,可以看到,中央的非税收入每月保持稳定,但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存在周期波动现象,每年6月、12月的非税收入明显高于平时时间。以2015年为例,当年的税收与财政收入的增速都未完成预算,但非税收入增速高达29%,远远超过GDP与税收的增速。

2016年底,国务院及中央部委将降低企业负担的重心放在降费上,包括降低社保费率、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收费等,规范政府的收费行为。

降费的难度要比减税要麻烦一些,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政府性收费的立法层次比较低,随意性比较大,收费是否合理,相关部门很容易自说自话;二是地方政府是政府性费用的征缴主力,涉及到的主体多,监管的困难大;三是违规收费的容易隐蔽在正式制度之外,通过商业公司、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利用行政部门的权威或平台进行收费,监管时很难区分是否是企业的自愿行为。

曝光的六起地方涉企违规收费案件具有标杆意义,显示中央政府对降低涉企收费的重视,相关案例也有警示作用,让地方政府照此自查自纠。

但这还远远不够,部委精力有限,不可能同时盯住所有的地方政府,涉企乱收费往往伴随着部门利益,靠地方政府自律也不现实。因此,遏制涉企收费的扩张、制止收费乱象需要制度性的解决方案。

回到曝光的六起案例,可以看到,这些违规的涉企收费,往往和政府过度或者不当的干预市场行为有关,例如要求酒店上报旅客信息,又担心旅店是否如实上报,自然会增加身份认证的环节,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又担心他们不了解安全生产的规范,那就只能提供培训,这些行为要产生成本,政府不愿意负担,自然要由企业承担。

这些问题的本质是界定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片面增加政府的职责,又不对企业收费,只会通过征税来替代,解决不了降低税费的初衷。所以降费的首要条件就是梳理政府职能,市场可以自律完成的内容,政府不应该干预管理,自然也不会产生需要分摊的费用,从根子上解决乱收费的动机。

还要看到,这六起案例,乱收费的主体都不是地方政府,但都是商业公司、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借用政府的权威实现对一般企业的强制收费。说到底,这些收费都是行政部门乱作为、行政权力之手不受约束的结果,这种事情光靠举报和上级政府的纠正是做不过来的。要制止住乱收费,首先需要束缚住行政部门乱作为的手。

近年来,中国的法治进程取得了很大进步,“依法治国”写进宪法。法治的核心在于约束政府的权力,《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也构建了约束政府权力的基础框架。

梳理行政乱收费的背后,大多可以看到行政部门违法的影子。唯有让政府依法行政、行为可诉、违法必究,才有可能制止住行政乱收费,才能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降费有切实感受。(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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