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监管前置,根绝农民工讨薪问题

2019-01-15 18:29:11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凤凰网评论员 柯锦雄

每逢年末,不少农民工就被迫踏上讨薪的路。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中央政府一直在不懈努力。 

“农民工一年四季在外打工十分不易,对农民工欠薪不仅违背市场规则,更违背道德良心。各部门各地方必须把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作为大事要事来抓,决不让广大农民工空手回家过年。”李克强总理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总理要求,要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必须下大决心进行清欠,今年要取得明显成效。对企业拖欠工资的,要责令限期解决,逾期不支付的依法从严处罚。”

临近春节,关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月14日报道,吉林省四平市被指挪用1.9亿用于建设203国道的专项经费,导致施工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年多一事。随后,四平市作出回应,正与施工方沟通,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统计完成后将马上足额预拨到项目账户,尽快发放。未来也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各种导致农民工欠薪的问题。

“农民工”一词,由社会学家张雨林教授1983年提出,随后被广泛采用。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在其主编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中,把“农民工”界定为:“拥有农业户口、被人雇用去从事非农活动的农村人口”。

中国现有2.8亿农民工。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民工为中国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

为了全面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在这个《意见》之前,2011年颁布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就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针对的就是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在《意见》之后,2017年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2017年9月,人社部又制定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不可否认,如此多相关政策的出台,以及多部门的强力打击,农民工欠薪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当欠薪的主体变成地方政府时,所有这些防止欠薪的制度便像老虎遇上刺猬一般,出现无处下嘴之感。原本应该成为农民工权益的维护者的政府部门,反而成为了农民工权益的侵犯者,甚至连国务院督查都未能解决。如果要实现2020年之前对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就不能对四平市挪用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轻轻放过。

此次挪用资金的四平市地处东北,而一段时期以来,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高于其他地区。以四平为例,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03亿元,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达303亿元。此次四平市挪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也是一个提醒:在地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以防失信于民?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光在东北存在,全国其他地方亦有案例。拖欠他们的工资,是全社会不能容忍之痛。为他们的权益而战,也绝对不是年底的应景之动作,而须反复抓、抓到底,这也是政府必尽的责任。

不仅要让农民工过上好年,更要让他们过好每一天。惟有严肃处理,方能管住地方政府挪用中央资金的“小心思”。而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监管前置,既是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的有效“药方”,也能真正终结农民工讨薪问题。

责编:柯锦雄 PN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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