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响水3•21事故,安全基本盘是如何失守的

2019-03-26 15:52:42凤凰网评论

文丨特约评论员 夏保成

两个苯罐、一个甲醛罐,近4500立方米的物料瞬间燃烧;每个化工厂原料、生产物料各不相同,燃烧的危化品液体、气体迅速蔓延;事故现场的视频显示,爆炸形成巨大蘑菇云,冲击波撼动附近大楼,地上遍布瓦砾和裸露的钢筋……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出部署。通知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持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督查检查的关系,既避免大呼隆、一阵风,又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真正让执法“长牙齿”,对漠视法规、罔顾生命的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严惩不贷。

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如此事故,是如何发生的、责任又在谁?若不能理清曲直,明辨真相,就难以亡羊补牢,恐怕此后此类事故还会发生。国人为追求处事公正,愿意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们依此来论一论该事故的前因后果,究竟谁该承责。

从2016年到2018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因为违法处置有毒固体废物和排放有害气体受到6次处罚(分别是2016年7月两次、2017年6月1次、2017年9月1次、2018年5月两次),罚金超过百万;并且据(2016)苏0281刑初305号判决书显示,原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万元;供应科长吴国忠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一个视国法如儿戏,屡屡置公众的生命健康于不顾的企业和法人代表,还能够真正为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吗?为什么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和违法乱纪的人能够长期占据企业的最高管理岗位呢?

另外,早在2008年1月,为了吸取江苏省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事故的教训,原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督导组对江苏省5个市危化品生产厂家举行专项督导,其中就包括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2月8日,原国家安监总局专门对江苏省安监局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附件中列举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的13项安全方面的问题。

13条隐患,基本是属于生产安全问题和管理问题的。然而,2018年8月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停产整治企业申请复产公示》,包括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内的8家企业提交复产环保问题评估暨整改报告(《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似乎是聚焦于环保问题。这次爆炸,虽然最终的调查结果尚未出来,但显然不是固体废物倾倒和/或有害气体排放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等。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要求在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结合3月21日的惨烈事故,人们可以断定:该公司没有认真整改,很可能是“走过场”,糊弄主管部门,贻害企业职工。

2019年2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化工事故分析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一共发生化工事故176起、死亡223人。依照海恩法则,每起严重事故的背后,会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

鉴于化工企业的原材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原料和产品的储存与运输,都具有相当的危险性,因而,企业安全隐患的治理和验收,显然不能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应该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组根据整改要求来验收。国家可以考虑建立专职的安全生产检查督导队伍。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抓好安全生产,堵住安全漏洞,不发生安全事故,应该是领导干部追求的目标,而不是敷衍安全生产,出了事拼命捂盖子、保面子、护形象。

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扎下身子,深入企业,调研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而不是蜻蜓点水,视察巡游,听听汇报,走走车间,自欺欺人。(作者夏保成教授为应急管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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