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民意一直在线,涉重大公共利益要及时公开

2019-04-18 09:36:00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特约评论员 任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承办情况汇报,要求认真做好办理回复,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并进一步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答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两会闭幕了,民意仍然在线。那些汇聚民意、表达诉求的两会建议提案,不能“到此为止”“没有下文”,更不能敷衍糊弄、形式主义,而是要扎扎实实地办理好。“对涉及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年内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难以解决的也要积极推动。”

每年的两会热点建议提案,都会被充分报道,不仅代表委员关心,社会公众也密切关注,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明明白白的说法。如果不去解决真实存在的问题,而只是满足于“等因奉此”的公文旅行,未免扭曲了两会的宗旨,背离了改革发展的轨道。

以今年的两会提案为例,据媒体报道,本次大会共收到立案提案超过3800件,其中有关经济建设的提案占比最高,超过38%。这中间,如何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又占了相当的比例。诸如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都是常说常新的重大议题。

政能亮丨民意一直在线,涉重大公共利益要及时公开

而如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供给,把抗癌药等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报销,完善医疗保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等,更是民众长久以来的痛点,其社会影响早已“溢出”两会,而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舆论热点。对此,如果有关部门依然满足于按部就班地承办,公文往来,或者只是寻求代表委员的“同意”,而不愿意或不能给民众一个交代,显然是说不过去了。

此番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普遍关注的答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可谓直指“病灶”,令人振奋。一方面,任何重大议题都不应该悬置,更不应该“断头”“烂尾”,成为只是热闹一时的口水话题,而是应该成为政府查漏补缺、积极作为的基本指向。另一方面,能不能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也是政府能否做到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基本标准,这也是实现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前提。

一个现代政府,若想取信于民,关键是要有充分的信息公开。无论是重大决策,还是重要议题,都不能关起门来行事,都应该充分尊重民众的知情权。

国务院近日公布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至此,施行1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成首次大修。

新《条例》写入了2017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诸多内容。其中,“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作为一项政府治理的重要原则被写入总则。此外,还废除申请信息公开“三需要”的门槛,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等。

结合此次对2019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承办的要求,足见中央政府推动信息公开的决心。这也必将传递给市场和社会一个明确的信号,给各界一个稳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预期。

早在2016年10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宣示:“政务公开是政府必须依法履行的职责。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事宜,政务公开就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

面对日益多元的利益诉求,以及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政府不能一味等待,而是要主动作为,学会与市场、与社会沟通,在决策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而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就是寻找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

当然,信息公开不会主动从天上掉下来,必须有明确的制度约束、法律约束,以及舆论监督。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则无疑具有法律效力,必将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此外,来自社会及媒体的监督,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推动力。

要看到,“涉重大公共利益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也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期待各级政府以对历史与时代负责的决心与勇气,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构建透明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并最终指向一个权力更受约束、权利更有保障的现代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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