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反腐制度篱笆,守护人们“窗下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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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反腐制度篱笆,守护人们“窗下之志”

马建红(法学博士)

每年六七月都是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季,尽管如今人们已不太在乎手里端的是否是“铁饭碗”,公务员考试也不再像前些年那样热到“万里挑一”,不过考公依然是许多毕业生的首选,对于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尤其如此。若以传统社会“学而优则仕”的成功路径来看,考公属于典型入仕的正途。无论是在检法系统,还是在大行政序列,他们的成长晋升轨迹几乎是格式化的,除却少有的“跳级”者外,绝大多数人会随着资历的增长,由科员科长而至处级司局级。虽然每个人的“终点”不同,但在起点处,人们大致的志向旨趣还是相同的: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勤政廉洁,不滥权,不渎职,多为老百姓办事;法学院毕业的学生,则还会有一种不枉不纵,不屈从权贵,不欺侮弱者,秉公持正的法治理想,这就是寒窗苦读之时所立的“窗下之志”。

然而,现实社会的污染和销蚀能力不可小觑。近年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在“打虎拍蝇”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当我们回看披露出来的那些“忏悔录”时会发现,绝大多数贪腐分子都会表白自己曾经有过的为官理念,只是后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忘了“初心”,滑向了犯罪的泥潭。从历史上看,为官者的这种“蜕变”现象并不鲜见。

满清王朝的雍正,无疑是一个非常注重吏治的皇帝,他对为官之人的心态了然于胸。在台湾历史学者刘铮云的《档案中的历史——清代政治与社会》一书中,有一篇题为《皇权为中心的权力竞逐:以清雍正十二年官缺更定为例》的文章,其中提到一个贵州的举人叫刘应鼎,与一般人相比,刘的仕途算得上非常顺遂,在短短的十五年间,他就从四川梓潼县的一个县令,迅速升擢为四川布政使,执掌一省行政大权。其间,在他升任四川按察使时,曾给雍正上了一封谢恩折,在折中他对皇帝许下报恩诺言,“惟有勉矢公慎,竭力办事,以求仰酬高厚于万一耳”。雍正则用朱笔写了不少勉励的话,同时还饶有兴致地叙述了他对臣工的观察:“人处微员时,但能洁一己而奉公,使为超擢之才,易于称职。一至大僚,便为属员掣牵;为人之利重利害之心生,种种私欲蒙蔽得本来立之志失矣,所以多不能胜任者。人但能出仕不迷窗下之立志,至大吏不失微员之居心,何任不能称职也。”最后,雍正送刘应鼎两句话“不必傍求,但问自心;不必畏人,但知畏天”,勉励他“只将此两句居心行事,方不愧朕知遇之恩,不愧儒冠之列也。勉为之”。

从该御批来看,应该说雍正对为官之人在官场的表现心知肚明。仕进之初,那些掌握较小权力的官员,还易于抱持廉洁奉公的品质;而一旦官至高位,则多受其属员的牵制,且多生利重利害之心,在私利私欲蒙蔽下,失去其本来的为民父母之职志。雍正帝感叹,如果人们为官出仕而不失其窗下之志,官至高位而能不失微员时之本心,还有什么职务不能胜任呢!作为皇帝,雍正自然希望全国各级官员都能不失窗下之志,但现实中能实践者却不多,否则也就不会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了。

要使人出仕而不迷窗下之立志,个人的自律及修为是首要的。在传统社会中,读书人所接受的儒学教育,特别强调修身的重要性,而“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警语,也使读书人形成了见利思义的思维定势。那些通过以四书五经为考试内容的科举而选拔出来的仕进者,大多能保持儒者视金钱利禄如粪土的本色,这也是“微员”们多能洁己奉公的原因。只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几乎是不变的人性,在面对巨额财产的诱惑时,能经受得住考验者会很少,因此成为“大僚”时变成巨贪大鳄的几率也会大幅提高。所以古代中国历史上的贪官不胜枚举,主要原因就在于贪利属于人的本性,曾经的义利之辨,曾经的自律修齐治平的道理,在人性面前可以说不堪一击。

事实上,要守护人们的“窗下之志”,最重要的还要靠制度。不容否认的是,中国古代从官吏的选任、考绩,到“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等责任的追究,形成了很完善的“吏治”体系。只是在执行过程中的或然性,使贪腐者并不必然受到制裁,这也导致大多官吏心存侥幸,总以为倒霉受惩罚的不一定落到我头上,于是就形成了有吏治体系而吏治并不优良的常态。

这为我们今天的反腐提供了一定的启发。逐利是人之天性,这一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最重要的就是要设定使人们“不能腐”和“不敢腐”的制度。贪婪之手在伸出之初就能得以钳制的话,其效果强于事后重惩的千百倍。对于那些刚刚进入公务员序列的“微员”,如果他们意识到伸手必被捉是一种制度的必然,就容易始终保有修学时的“窗下之志”,这对为官者个人及整个官场的风清气正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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