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深圳新使命:全方位“先行示范”

2019-08-20 09:53:48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特约评论员 王琳

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文发布。《意见》强调,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城市范例。

近40年来,深圳一直以“经济特区”闻名于海内外。凭借“先行先试”的政策“特权”,深圳在全国率先开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并实现了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到一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华丽蜕变。《意见》对深圳经济特区建设也给予极高评价: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一座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有了“中国最成功的经济特区”这一驰名标签,为何还要赋予“先行示范区”的新头衔?

话语体系的更新,当然不是玩文字游戏。一年前,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已经有了全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升级。仅从字面上理解,也可看出,中央对深圳的期待早已超出“经济”和“贸易”的范畴。

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是从政策趋动型经济发展到创新趋动型城市全面发展的全新升级。经济特区建设,目标单一。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创办深圳经济特区,是推进中央政策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历史转型的需要。

“先行示范区”建设,则包罗万象。《意见》一共用了“现代化经济体系”“民主法治环境”“现代城市文明”“民生发展格局”和“美丽中国典范”共五章来承载其主要内容。易言之,深圳不但要在经济建设方面先行一步,也要在民主法治建设、城市文明培育、民生发展格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成为国内其他地区的示范。

深圳“先行示范区”被赋予五大战略定位: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以及可持续发展先锋。这其中,没有一条是单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高地”,除呼应城市经济,同时也聚焦科技发展。当然,五大战略定位也没有一个是与经济无关的。比如,民生幸福标杆是经济发展的价值依归,可持续发展先锋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法治城市示范和城市文明典范,既是城市建设的基石,也是推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保障。

“先行示范区”还被赋予了某些特殊的“示范”功能。如《意见》在论述“先行示范区”意义时专门提到:有利于更好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这在当下无疑更受关注。

“先行示范区”不但在内容上极大扩展了深圳城市建设的内涵,在建设的路径依赖上也有了全新的视野。

经济特区时代,“先行先试”常被比喻为“窗口”、“试验田”。在深圳这个小渔村开个“小窗”,新鲜空气进来,就开大点;若沙尘雾霾进来,还可关上。划块小田,试种一下,收成好就推广,收成不好也可总结经验重新再来。因为有僵化的体制机制束缚,当时迫切需要逢山开道遇水架桥闯出一条新路,所以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的智慧、“杀出一条血路”的果敢以及“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

而“先行示范”不但要“先行”,更要“示范”;不但要敢闯敢试“杀出一条血路”让自己走,更要示范引领“铺出一条新路”,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全国其他地方也能走。深圳要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对标的已不仅仅是具体的经济和贸易制度变革,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宏大框架下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明等全方位的提升和引领。

《意见》明确,到2025年,深圳将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将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到本世纪中叶,深圳将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从《意见》为深圳设定的先行示范区发展目标来看,相比“经济中心城市”,“创新城市”更合乎中央对深圳的期许;当然,也更符合深圳的自我定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新时代赋予深圳的新使命。如何完成按时高质完成这一使命,也许就在“创新”二字当中——这里的“创新”,不独指向经济,更指向政治、法治、社会治理、民生发展、生态保护以及城市文明培育等等。

责编:崔向升 PN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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