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治理欠薪顽疾,好制度也要严执行

2020-07-30 14:37:56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政能亮特约评论员 于平

古往今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人社部官方网站7月24日公布2020年第二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案件共有十例,涉及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等十个省市。相关企业负责人因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法律追究。

如果加上4月29日人社部公布的第一批名单,今年以来,人社部曝光的恶意欠薪典型个案已达20家。法律追究+公开曝光,这堪称治理恶意欠薪的一套组合拳。这样的治理模式,可谓立杆见影,不仅有力惩罚了恶意欠薪行为,对于其他潜在的欠薪问题也极具威慑、警示作用。

政能亮丨治理欠薪顽疾,好制度也要严执行

这些年来,对于拖欠劳动者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一直高度重视。

2006年,国务院就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入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9年9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报2018年度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3个考核等级为C级的有关省级政府负责人受到约谈。2020年1月,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毫无疑问,欠薪乱象的治理,怎么重视都不过分。许多遭遇欠薪的农民工,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收入微薄,如果工资都不能及时支付,让他们流汗又流泪,不仅个人无法承受,他们的家庭也会雪上加霜。因而,遏制欠薪乱象,呵护劳动者尤其是底层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也是“社会底线”。

此外,恶意欠薪的治理,还关乎就业大局。欠薪事件涉及人员动辄几十上百人,很容易给就业市场带来冲击,并带来连锁反应。所以,狠抓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稳就业的一个关键所在。

应当说,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遏制欠薪乱象取得明显成效,其中,相关法律和制度日臻完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建立规范的制度,欠薪的治理摆脱“运动战”,走向常态化。但是,也必须看到,欠薪乱象还远未得到根治,在建设工程等领域,农民欠薪依然高发。从人社部最新公布的案例看,工程领域的欠薪占了绝大部分,性质可谓恶劣。

对于这些欠薪顽疾的治理,当持续保持执法的高压,以零容忍的态度,展开严厉打击。各地人社部门,要建立畅通的举报机制,对于相关欠薪举报第一时间介入查处追责,为劳动者打造“护身符”。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在欠薪案件的处理中往往存在以罚代刑的现象,导致一些潜在的恶意欠薪犯罪逃脱了法律追究。对于这样的问题,必须强化人社、公安、检察等部门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罪必惩。

在加大事后追责的同时,事先的防范更是重中之重。可以看到,虽然欠薪问题的治理,在法律制度上已较健全,但在一些基层,相关制度的执行往往打了折扣。许多媒体报道的欠薪个案,都会提到类似问题的存在。比如2019年12月,100余名四川宜宾高县的农民工,联名向媒体求助:他们600多万元的工资款被拖欠了两年多,至今没拿到。

这一个案中,虽然设有农民工工资专户,但工资专户形同虚设。承包商通过将工资专户“统一设置密码、统一上交管理”的办法,轻松骗取了农民的报酬,随意挪作他用。类似的个案现实中还有不少,从中可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之后,并未做好工资专户执行情况的跟踪,确保每一笔钱发到农民工手里。一些无良企业因此钻了空子。

当下治理欠薪问题,法律和制度之网堪称严密,除了工资专户制度,按照今年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欠薪治理,涵盖了从工程项目立项、施工,到工资发放,以及欠薪维权等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负责部门守土有责,如此才能形成相互配合、紧密衔接的“无缝治理”。

概而言之,治理欠薪顽疾,追责要有力、防范要到位。要对恶意欠薪的企业严厉追惩,严禁高举轻放,杜绝以罚代刑。同时,更要“刀刃向内”,严究某些监管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好制度也要严执行,如此才能名至实归,使法律和制度当好农民工后盾,牢牢守住“社会底线”。

责编:黄忆南 PN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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