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商业健康险与医保“无缝衔接”,还须深化改革

2020-12-14 07:23:50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政能亮评论员 韩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适应群众对健康、养老、安全保障等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改革开放、突出重点优化供给,提供丰富优质的人身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做好与基本医保等的衔接补充,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同时,将商业养老保险纳入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加快建设。

政能亮丨商业健康险与医保“无缝衔接”,还须深化改革

医疗、养老,是社会保障的两大支柱。近十多年来,中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取得了长足进步。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广泛普及,覆盖到越来越多的人群。国家医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我国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超过13.5亿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87亿人。与此同时,保障的水平也在稳步抬升,医保报销药品种类和报销比例的增加有目共睹,养老金每年都有所调涨。

当然,也要看到,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底子比较薄,虽然历经多年的发展,目前本质上还是一个低水平、广覆盖的体系,相较于许多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社会保障体系虽然不断在进步,但是随着医疗、养老保险支出的压力逐年增加,后面保障水平的提升空间越来越有限。与此同时,民众对于提升保障的要求,对于安全感的渴望,却与日俱增。这样的矛盾之下,仅仅靠社保体系,来满足民众需求,提升国民福利,就显得捉襟见肘。

因此,此次会议提出,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强化商业保险保障功能,使之成为社会保障的另一支柱,实属高瞻远瞩。从全球的经验来看,社保与商业保险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的,许多高福利的发达国家,既有完善的社保体系,也有发达的商业保险体系。任何国家的国民保障体系,都不可能是独脚的巨人,而必须靠“两条腿”走路。

然而,要想让商业保险成为重要“同盟军”,实现与社保的无缝衔接,却并非易事。

以商业健康险为例,尽管得到政策的鼓励,历经多年的发展,但总体而言,商业健康险并没有得到病人和医院的普遍接纳。《2018中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指数报告》显示,认为自身发生重大疾病风险大的受访者中,有82.1%尚未购买商业健康保险;47.8%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其中已购买的比例仅6.7%。在健康险消费中,许多人往往选择储蓄型的重疾险,而重疾险其实是变相的寿险,理赔额度和医疗行为无关。

这种大环境,导致在健康险的运营上,整个行业举步维艰。如此一来,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消费者不买账,企业就没有动力去推更好的产品,没有好产品的吸引,消费者就更加避而远之,如此循环往复。

这样的现状显然不正常。在人人重视自身健康的现代社会,商业健康险理应大有可为。

那么,商业健康险如何摆脱俨然是“鸡肋”的尴尬?对此,当然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商业健康险政策支持力度。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推出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政策,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要求,支持开发更多针对大病的保险产品,促进开发适应广大老龄群体需要和支付能力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将医保目录外的合理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这些支持措施的落地,无疑利好商业健康险。

政策支持自不待言,与此同时,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所面临的种种体制机制因素,同样不能忽视。比如,保险公司之所以对商业健康险兴致不大,一个重要原因是,保险公司面对处于垄断地位的公立医院体系,缺乏有效的控费手段。有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对健康险的产品定价需要医疗费用的报销情况,医保社保的数据以及院内医疗费用使用情况的数据,如果没有这些数据,健康险公司很难开发产品。”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保,在管理层面也各行其是,基本医保业务由国家医保局管理,商业健康保险由银保监会管理,缺乏一个部门协作的机制。

可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需要政策支持,更需要在医疗、保险领域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比如,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医疗机构的大数据需要与保险公司共享;商业健康险与医保,在管理层面需要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等等。必须如此,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实现“无缝衔接”,才能真正成为可能。这样的思路,不仅适用于商业健康险,整个商业保险,要想成为社保的另一支柱,都需要推动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创新,打破种种桎梏,满足民众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从而构建一个人人共享、更高水平的社保安全之网。

责编:黄忆南 PN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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