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1 18:15:22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丨政邦智库研究员 任君
国务院总理李强10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要把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扎得更牢。要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受灾等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保障金,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
“九月节,露气寒冷,将凝结也。”天气转凉,那些低保、特困人员的生活还好吗?那些因灾、因病生活艰难的百姓能温暖过冬吗?在这次国常会上,这个沉甸甸的议题牵动着人们的心。此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也将成为下一阶段政府工作的依据,为困难群众编织起一张密实的兜底保障之网。
应该看到,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任务,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或相对困难的群体。像今年夏秋之际,京津冀、东北等地区遭遇了洪涝灾害,不少群众生产生活遇到了实际困难。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并针对不同情况提供救助帮扶,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当然,随着形势的变化,社会救助的目标、对象、方式等也应随之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救助政策也要有一个转变。此次通过的《意见》即明确提出,要强化实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要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这无疑体现了科学精准的甄别思路和与时俱进的推进策略,效果值得期待。
为什么要突出分层分类?这主要是为了改变以往“大水漫灌”的救助,而更加立足于“精准滴灌”,从而实现社会救助从“悬崖”到“缓坡”的转变,使救助更公平、更精准、更高效。
这种差异化救助帮扶体现在,对于低保、特困人员等绝对困难群体,要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等更多的帮扶救助,对于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等相对困难群体,主要给予专项救助。
这一分类也体现在社会救助的层次上,比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本生活救助,主要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主要解决相关专门问题;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的急难社会救助,主要解决突发问题等。
方向和目标清晰了,从操作上,也应更加精准聚焦。这其实也体现了动态变化的思路,即困难总是暂时的,而对困难群众的甄别认定,也应动态监测,而不能固执一端。这种“变”的思路,是救助的目的,也是结果。正因为有了持续、有针对性的救助,才会不断把困难群众从危难边缘拉回来,回归正常生活。
这也意味着,一方面,要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入户走访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对易返贫、致贫对象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在这个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排查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紧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监测。
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好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争取早发现苗头问题,雪中送炭,及早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这也要求各地各部门浇水要浇灌到根上,提高行政效率,杜绝跑冒滴漏,按时足额把各类救助金、保障金发到老百姓手里去。这是“救命钱”,容不得半点差池。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2020年8月,《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用2年左右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在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更是明确指出,要“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而随着国务院《意见》的实施,一个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必将形成,并为经济社会发展、个体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寒风里的一股暖流,生活“悬崖”前的一只援手,无疑会让人充满力量,这是政府和社会对“每一个”困难者的救助,也是一个健康、阳光的社会最美的模样。
总监制:邹 明
监 制:高明勇
审 读:郑鑫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