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2 17:46:54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政邦智库研究员 高明勇
国务院总理李强2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业内关注已久,从国家层面进行规范,正当其时。
一方面,新能源汽车产销发展速度惊人。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5年1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45万辆和242.3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7%。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1.5万辆和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和29.4%。在刚刚过去的2024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首次跨越1000万辆大关,占新车总销量的比重达到40.9%;在乘用车市场,新能源新车销量占比已经连续6个月超过50%。换句话说,当持续多年的“油电之争”正式终结,新能源汽车因其存量的巨大规模与增量的刷新速度,在不少城市和地区已经成为新的“增长极”,潜在效应必然浮出水面。
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联合发布的《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年起乘用车生产企业需要对电池执行不低于8年或者12万公里的质保期限。这就意味着,从2024年开始,动力电池已迎来首批“脱保”,2025年以后,电池退役数量将迅速攀升,将凸显“规模化退役”趋势。
客观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既事关“生意”,更事关“治理”。
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这是一个庞大的“生意”——有研究显示,2030年之前,国内锂电池回收市场年均增速将达到26%,回收量将超过100万吨,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
就近年来的产业发展来看,从电池包拆解到梯次利用,从电池和极片破碎、黑粉筛分到湿法回收金属元素,再到前驱体及电池材料再生生产,国内已基本建立相对完整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而在产业相关的梯次利用领域和再生利用领域,应用场景和产业方向都有较为可观的提升。
而无论是产业规划发展还是资源战略定位,无论是落实环保责任还是监督规范引导,“电池回收”都体现一种治理观。
此次国常会提出,在“标准”层面,要加快制定修订动力电池绿色设计、产品碳足迹核算等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带动回收利用。所有行为都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中进行,要用法治化手段规范回收利用,制定完善相关行政法规,加强监督管理。
此前,相关政策体系已陆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等逐渐出台,2018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即车企应承担退役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2023年12月工信部发布该《办法》最新的征求意见稿,此前的“建议”被升级为“法律监管”。
就在2024年年底,工信部发布公告,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进行了修订,形成《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当然,也需要清醒看到,尽管国内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技术已经屡有突破,取得不少研究成果与应用成果,相关政策法规日趋完善,但技术创新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有待在新质生产力方面尽快取得更大飞跃。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在2024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大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孙逢春直言,我国电池回收利用产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回收利用体系构建亟待完善。“尽管政策层面已实施多项管理举措,但监管缺乏刚性依据,部分地区回收网点密度较高,资源配置不合理,网点重复建设成本高,存在非规范性运营。产业布局短期过热,新企业加速进入行业,短期规划产能提升过快,规范企业回收成本高、效率低、盈利难困境凸显。”
政邦智库此前在一些新能源汽车工厂调研时也注意到,电池回收利用虽然当下还没有对车企带来较大的直接影响,但都对产业走向和政策动向保持高度关注。
2023年8月,欧盟推出《电池与废电池法规》,对动力电池的“再生金属”使用比例、生产商电池材料回收利用率做出硬性规定。德国科研团队最新研究成果显示,在热熔冶金路线中,钴的回收率超过98%,镍的回收率超过99%,且具有明显的环保优势。
在治理思路上,国常会提出“要强化全链条管理,着力打通堵点卡点,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
在现实中,除了保持动态关注并继续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加大科研力度,不断提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效率,降低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浪费,促进良性循环,同时,也应激发企业主动意识,通过创新激励机制政策,将动力电池回收纳入到整车企业的产品循环技术体系,有效监督,规范引导,将“要我做”变为“我想做”“我要做”“我能做”。
以“创新”提升技术,以“生意”提升认知,让产业的交给产业;以“标准”引领产业,以“法治”引导市场,让治理的交给治理。(完)
作者系政邦智库理事长,凤凰网政能亮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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