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能亮丨设定本国产品标准,助推政府采购法治化

2025-09-23 22:37:48政能亮 来自北京市

文/肖 超 政邦智库研究员

国务院总理李强9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会议指出,此举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外资企业国民待遇的务实行动”。这也表明,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再上新台阶,步入更深层次的法治化与国际化。

公开资料显示,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庞大,由2002年的1009亿元人民币增加到2021年的36399亿元人民币,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0.1%。近年来总量略有下降,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929.6亿元。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分类设定本国产品标准,明确对特定产品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的具体要求。”这一要求也是对症下药,从现实层面看,如何让“政府采购”更加精细化,也是一直以来的痛点问题。比如,如何界定“本国产品”,认定标准该如何明晰?例如一些产品,虽在国内组装,核心部件依赖进口,如何确定?再如一些外资企业,主要在中国境内生产,是否属于“本国产品”?进而言之,如果标准尚需明确,也容易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进退维艰。

专家认为,“通过需求牵引供给、高质量供给创造需求,形成供需良性循环,推动国内国际市场深度融合,加速技术迭代与市场推广”,此举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政策效能。

此前,有研究指出,我国政府采购正处在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面对国际竞争中性规则的挑战和国内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以竞争中性为导向的改革已成为必然选择。

事实上,这一改革进程一直在稳步推进。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提出要尽快出台相关文件,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该“方案”明确指出,要尽快制定出台政府采购本国产品相关文件,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确保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再往前推,财政部对外发布《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的适用范围、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等,拟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该“征集意见稿”明确了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一是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二是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具体比例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三是在满足前述条件的基础上,对特定产品还要求其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明确“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公平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就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或者处理决定。

总而言之,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部门、行业企业与社会各方的共同发力,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合理分类设定标准,尽快出台细致、透明、合理的标准体系和实施方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产业竞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落实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总监制:邹 明

监 制:高明勇

审 读:郑鑫屏

责编:黄忆南 PN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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