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住官员“舌尖”,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

作者:杨于泽
2018.04.25

权力腐败始于交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管理对象宴请管理者,根本原因是看中了管理者手中的权力,根本目的是想“搞掂”掌握权力的人。

在中央三令五申制止公款吃喝的背景下,这方面问题有所收敛,但官员与老板大吃大喝现象却有日趋泛滥、蔓延之势。不遏止此风,就难以堵住“灰色腐败”之口。

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3月份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月报数据,首次将“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列为统计问题类型。这意味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正式成为纪检监察部门执纪问责的一个重要问题指向。

查处领导干部“舌尖上的腐败”,一直是中央八项规定、纠“四风”的重要内容之一,非自今日始。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月报数据,过去涉及问题类型12类,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楼堂馆所违规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住房违规,其中至少有3个类型指向吃喝接待。

现在新增一个“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类型,是将纠”四风“、反“舌尖上的腐败”推向深入,在正风肃纪上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

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涉及违规吃喝的,一是公款吃喝、包括超标准接待,二是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主要指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下级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旅游等。出入私人会所主要是私人老板们埋单,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只是“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的一种特殊形式。

设若违规宴请不在私人会所呢?“接受管理对象宴请”是对非公款违规吃喝的一般化描述。查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是一项更加一般化的纪律规范,把私人会所之外的非公款吃喝全部纳入了执纪监督范畴,从而堵住了整治“四风”制度上的一个漏洞。

肚子饿了就要吃饭,饭总是要吃的,这类说法发乎人性、顺乎人情,成为某些领导干部违规吃喝的天然借口。十八大以来,中央发布“八项规定”、整治“四风”问题,违规公款吃喝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不吃公款吃老板”的歪风仍禁而不止。从3月份统计情况看,全国共查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25人,包括地厅级4人,县处级20人,乡科级及以下201人。

与某些贪腐巨蠹相比,“舌尖上的腐败”似乎只算蝇贪微腐,由此很多人极易丧失警惕。权力腐败始于交易。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管理对象宴请管理者,根本原因是看中了管理者手中的权力,根本目的是想“搞掂”掌握权力的人。“拍马”是为了“骑马”,送去一条牛腿是为了牵回一头牛。老板围猎干部或者干部被围猎,常常是从吃吃喝喝开始的。推杯换盏、拉拉扯扯之间,原则如土委地,制度形同虚设。

“不贪污不受贿,吃吃喝喝有啥罪?”,事实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所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有时候还是触目惊心的。中央纪委通报过两个典型案例:一是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张建津接受港商奢华宴请,让私企老板为其举办花费高达上万欧元的生日会;二是青岛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王海涛编造虚假邀请函,由企业支付出国旅行费用、观看世界杯球赛费用60余万元人民币。由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到双方利益勾兑,只是一步之遥。

这种现象侵蚀的是党群干群关系,动摇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即使是一些主动掏钱请客的管理服务对象对此也相当不满,进而会认为正风肃纪、从严治党是假的,反过来这种“世界观”也影响到他们与官员相处之道及其行为方式。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落脚在管理者为管理对象提供的服务上,“清”则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就是建立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的基本信任,有效降低交易成本。防止“舌尖上的腐败”,是建立这种基本信任的内在要求。基本信任之不立,政商之间就难免拉拉扯扯之间的利益勾兑。

纪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制度的笼子扎牢之后要坚决用起来。“舌尖上的腐败”目前已经转入地下,想查办并非易事,必须多想办法,以避免纸上谈兵。基本一条,就是走群众路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特别是用好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让广大群众方便参与、有效监督。杜绝官员违规接受宴请不是一日之功,还要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战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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