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要打造服务型政府

作者:刘晓忠
2018.03.21

“放”出活力,“管”出水平或公平,关键是要在认知上确定行政管理的内核是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唯有树立“权为民所用”的公共服务理念,放管结合才能实现质的突变。

3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明确表示:我们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就是要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市场的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可以说这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为政府持续推进自身改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一个利器。

过去五年来,国务院强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如人们开办企业的时间,已由过去以月计量减少为以天计算,行政成本显著降低,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尤其是,今年两会启动政府机构改革,减少了8个正部级单位和7个副部级单位,新成立和保留下来的政府机构也进行了功能重整,这势将有助于减少过去“九龙治水”所带来的高行政成本问题,为接下来进一步推进以“放管服”为主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今年实施的六个“一”改革目标,进一步降低国内非税负成本,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提供了新的起点。

当然,过去的“放管服”改革虽然成果有目共睹,但改革仍需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正如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内开办企业全国平均为22天,但许多发达国家则不到一天,还存在较大的努力和改进空间。

正所谓“见端知本”,“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目前人们感觉制度性成本还是很高,办事还是比较难,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过去的“放管服”改革更多强调数量上“放”了多少,“放”了能否管得住,而在“服”这个方面重视不够。其实,“放”出活力,“管”出水平或公平,关键是要在认知上确定行政管理的内核是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唯有树立“权为民所用”的公共服务理念,放管结合才能实现质的突变。

近年来,大量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得到了有效清理整顿,负面清单管理理念深入人心,但在思想上,一些地方和部门一直纠结于怎样的“放管结合”才能不至于出现失控,这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毕竟不能为“放”而放,出现失控风险。不过,在国内权力情结相对比较重的背景下,“放管结合”在实施中很容易偏向“管”一侧,具体改革中存在一种普遍性思路就是,只有有把握“管”得住,才会考虑“放”的尺度;而且行政体制改革是政府的自我变革,具有科学厘定并压缩权力自由裁量权的特征,权力“含金量”的下降,无疑也会使具体执行落实者难以狠下心来,导致国务院重力推进的简政放权改革,在落实层面上部分出现了避重就轻、高举轻落等现象。

而这恰源自部分官员的公共服务意识淡薄,没有真正有效地理解和落实“改革就是要把突破点逼近市场、群众最近的地方”、“把民之所望,做改革所向”等内涵,将“放管服”改革单纯看成是执行一项行政命令,将所管辖内的企业和居民看成是被管的对象,而非被服务的对象。

为此,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深入,实现提质增效,就需要在强调“放管结合”的同时,强化“优化服务”的内容,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将“公共服务”理念放在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位置,让改革者明确,唯有树立“公共服务”理念,“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才能事半功倍。

同时,积极探索并推出“优化服务”的量化指标,完善“放管服”改革的广泛可检验性。具体而言,就是创造条件逐渐引入企业和居民参与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成效,以及“放管服”改革下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构建“放管服”改革的动态反馈机制,以提高行政管理制度对经济社会的敏感适应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增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为居民和企业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激活经济社会活力和内生创造力。

总之,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就是由监管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放”与“管”是手段,“优化服务”是内核,“放”与“管”的最终绩效考核指标就是公共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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