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有所育”,需加快学前教育立法

作者:熊丙奇
2018.05.24

要全面做到“幼有所育”,针对学前教育的“短板”问题,需要加快制订学前教育法,明确政府的投入责任,明确幼儿教师的待遇标准,并理顺对托幼机构、幼儿园的监管体系。

没有学龄前儿童的家庭,很难想象到现如今想要上个幼儿园,到底有多难:

在哈尔滨,曾出现过家长提前5天扎帐篷、深夜排队“喂蚊子”的场景;合肥市政务区的一家幼儿园门口,也出现过家长支起简易床、搬来躺椅等情况。即便四五线城市的家长,也饱受“入园难”的折磨:甘肃嘉峪关一位家长沮丧地反映,报名幼儿园需摇号抽签,报了240人只招70人。

近年来,这种“季节性”新闻每年都会不期而至。公办幼儿园“稀缺化”、民办幼儿园“两极化”,幼儿园收费“贵族化”……上个幼儿园也得“拼爹”,让一些家长顿生“上幼儿园难,难于上大学”的感慨。

不用多花太多的钱,让子女就近上一个幼儿园,是不少家庭的“小目标”。但现实很“骨感”,“入园难”始终困扰着众多家庭。

5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教育投入,推进多渠道增加托幼和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为更好满足亿万家庭“幼有所育”需求,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按照规范要求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托幼机构,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多渠道增加供给。强化幼儿安全防护,依法加强准入、安全等监管,落实幼师持证上岗制度。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让广大幼儿健康快乐、父母安心放心。

十九大报告强调: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幼有所育”排在第一位,意义重大。国务院此次常务会是对“幼有所育”的进一步落实。

从现实看,要解决托幼儿教育存在的难题,实现“幼有所育”,需要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明确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

要实现“幼有所育”,必须啃硬骨头。教育部负责人在十九大记者招待会上,就把实现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作为“硬骨头”,并表示,即使这两个指标达到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还不能根本解决。这是以问题为导向,解决民生问题的理性态度。

去年11月,我国多地接连曝出托幼机构、幼儿园虐童案。接连曝出的虐童案,暴露出我国学前教育存在严重的基础性缺失。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0-3岁托幼教育乱象纷呈。目前,我国对0到3岁的托育,没有清晰的认识,也没有明确的监管体系,基本处在谁办谁管,最终大家都不管的状态,参与托幼机构举办、管理的基本都不是地方教育部门,而是妇联、工会、卫计部门,而社会的早教机构多实行工商注册,而工商部门很难对早教机构提供的保育服务进行专业的监管。从全国范围看,有托幼需求的孩子高达3000万。

其次,3到6岁学前教育,一半以上依靠民办园,包括不合格园。根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幼儿园23.98万所,入园儿童1922.09万人,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15.42万所,入园儿童965.08万人,在园儿童2437.66万人。民办园在园儿童占所有在园儿童的55%。

再次,合格幼师缺口巨大。由于长期来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我国当前幼师的缺口巨大。根据2016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共有在园儿童(包括附设班)4413.86万人,教职工381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249.88万人。如果按照师幼比1:7计算,我国需要幼儿园教职工630.5万,缺口将达到250万。

另据统计,2015年,全国幼儿教师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比例仅为65%,高中及以下毕业的为22.4%。2015年11月,教育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的学前教育专题评估报告。报告称,从幼师队伍总体看,专科以上学历教师的占比较低,在农村地区不到一半;有幼教资格证的教师数量占比仅为50%左右;无证教师占30%左右,农村地区更高达44%。

国家也在加大力度培养学前教育师资,包括免费师范生,可是由于幼儿园教师待遇低,很多就是读学前教育的学生也不去幼儿园,尤其是男生。另外,由于学前教育供给少,市场机制失灵,幼儿园也不重视师资建设。

为缓解这一问题,全国不少地方也在做积极尝试。以浙江为例,近年来,浙江省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7%以上,但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

2017年,浙江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提出,政府可以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形式来向社会力量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办法,解决现阶段学前教育学位资源紧张问题。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每个乡(镇)应当至少设置一所公办幼儿园。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

要全面做到“幼有所育”,针对学前教育的“短板”问题,需要加快制订学前教育法,明确政府的投入责任,明确幼儿教师的待遇标准,并理顺对托幼机构、幼儿园的监管体系。如此,方能做到“幼有所育”,让幼儿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令家长对托幼机构、幼儿园放心、满意。

去年11月30日,教育部领导表示,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我们正在就学前教育立法进行调研,已经启动程序,为学前教育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法治保障。”去年12月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传出消息,我国正在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合理有序发展。

希望这一次学前教育立法进程能顺利推进。因为早在2000年,“学前教育立法”就首次作为两会提案出现在公众视野。也许出于种种原因,学前教育法经过近20年的调研、讨论一直没能出台,但现在应该时机成熟了。

(凤凰网政务原创出品,版权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违者必究!)
【凤凰网政务独家稿件,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