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吾老”之不易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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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吾老”之不易与出路

文丨马建红(法学博士)

我们平常说到生活的不易与艰辛,通常会用“上有老,下有小”一语来概括。家有子女年幼无以自立,尚需哺育,父母长辈日渐衰老,需要奉养,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精力上,都会是青壮年人的一种负担。当然,“幼吾幼”与“老吾老”相比,给人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总的来说,“幼吾幼”的过程是愉悦的,我们会为子女每天的进步而欣喜,他们在咿呀学语时发出的第一个音节,蹒跚学步时迈出的人生第一步,在练习本上写出的歪歪扭扭的第一个字,从学校里领回奖状时的那一份荣誉,毕业典礼上手捧学位证书时的光彩,就业后领回的第一份薪水,等等,仿佛都是对父母辛劳付出的一种奖赏,总之,养育子女的过程让人看到的是希望和未来。而“老吾老”的过程则不同,父母的身体机能在日渐退化萎缩,他们佝偻着腰,步履蹒跚,迟钝健忘,那种风烛残年的情形,既让人怜惜,却又无可奈何,奉养老人的过程,让人感受到的是生命的日渐枯萎,是人在自然规律面前的无助与无力。“上有老下有小”这六个字,表明的是赡养老人与抚养子女的双重责任,其分量之重,只有人到中年时方能体会得出。

除了这种个体的感受外,社会或政府对老、幼关注度方面的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老人儿童皆为弱势群体,在宪法上还特别规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不过,人们似乎对下一代成长教育的问题还是更关注一些,相较而言,尊老、养老的话题就要少得多,而且虽然我们常常把尊老爱老标榜为一种传统美德。事实上,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养老的问题可能更为迫切,与青少年教育问题一样,同样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

受养儿防老观念的影响,一般人认为养老是每个家庭的私事,居家养老遂成为一种常态,当父母年老体弱,尤其是在失能或半失能、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人们通常选择由家庭成员来承担养老的责任。这在古代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分工原则的前提下自是分内之事,老年人既在生活上有人照料,又可享受子孙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不过,这种养老方式在今天却遭遇各种挑战,今天的家庭已越来越小型化,也更强调个体之间的独立,加之男女平等观念的倡导,女性不但要在家庭承担养育子女的责任,还要在职场中打拼,这就使她们无法心无旁骛地专注于家庭,也无法再承受照顾老人生活之重。而且,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逐渐步入老年,一对夫妇要养活四个甚至是六个老人,那么养老必将成为实实在在的社会问题。

当家里的老人失能或半失能,需要有专人进行陪护照料时,大多数家庭会请家政人员来帮忙。不过这时候可能又会产生新的烦恼,首先最要紧的是要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家政人员。找过家政的人肯定都有体会,家务活儿做得好的,饭菜做的不一定可口;脾气好的,干活儿不一定利索;各方面似乎都合适的,却又不招老人喜欢。另外,对于每个人来说,家都是一个让人最放松的地方,即便家政人员在各方面都让人满意,但她毕竟是个外人,你的私生活的很多方面被外人一览无余时,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自在的。总而言之,养老之不易,相信许多人都深有体会。

从有利于老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选择在养老院、敬老院等机构养老,应该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最近一段时间,笔者因缘际会,参观了广州、徐州等地的一些养老机构,注意到多元化的养老模式正在逐步兴起或完善,在那里,无论是会员型的养老公寓,医养结合的护理型或半护理型养老院,还是以社区为中心的小型日间照料中心,大都能以其专业的水准,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解决了社区中部分体弱多病、高龄老人、空巢老人等家庭的后顾之忧。

当然,在参观过程中我们也了解到,社会养老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比如在政府资金不足,场地狭小,床位较少,专业化的护理人员匮乏,等等,一些民间人士虽有从事养老事业的情怀,却又因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困难与责任,而使他们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大多数的人似乎也还没有做好走进养老院的心理准备,子女们更怕旁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落下个不孝的罪名,在多重顾虑下,也只好选择有诸多不便的家庭养老模式了。

人的生老病死的规律不会改变,“老吾老”的责任也不变,不过,在时代和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老吾老”的方式却是可以改变的。当养儿防老、由儿养老为社会养老的观念取代,当政府承担起更多的养老责任时,“老吾老”的问题或将会变得轻松一些,而让老人优雅地、有尊严地“有所养”“有所终”,则不仅是《礼记·礼运》中大同世界的理想,是子孙们的责任,同时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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