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管车”更要“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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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管车”更要“管人”

在今天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臻介绍,自7月13日起,上海将取消行人交通违法“累进式执法”模式,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据现行交通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在很多人眼里,上海人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堪称典范。不管是行人自觉等红灯、走斑马线,还是车辆的“拉链式”通行,都获得广泛赞誉。“遵章守法、安全出行”日益成为社会共识,背后是上海对道路交通管理的常抓不懈。

2016年,上海开启了力度空前的交通大整治。仅一年后,不仅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数据全面大幅下降,还实现了车辆自觉成排,变道加塞、压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无一发生,“连违法鸣号音也听不到了”的超预期效果。今年以来,全市继续交出漂亮成绩:三大主要数据同比下降27.6%、54.7%、13.2%。如今,井然有序、安静高效的车辆出行氛围,早已是上海马路上的日常。

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意味着在继续严格“管车”的同时,上海也在提升“管人”的力度。虽然上海已用行动证明了破除种种交通“痼疾”的可行性,但可以预见,一些人对依法依规“管人”,还存在一丝疑虑:这到底能不能实现?

法律层面的支撑,赋予了上海底气。不管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还是2017年实施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加持,都在明明白白地表明:闯红灯、乱穿马路是违法行为,要接受法律层面的处罚。

市民的接受度,赋予了上海自信。自2017年起,上海公安机关开始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进式执法”(第一次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及以上处罚),不仅教育、查处了一大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让“遵章守法、安全出行”成为社会共识,更为依法依规“管人”进行了充分的预热,奠定了广泛坚实的民意基础。

依法依规处罚,也是上海基于对道路交通管理、城市公共安全更高目标,而提出的更高要求。今年以来,上海发生涉及行人的亡人道路交通事故,占到亡人事故总数的18%。对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问题的治理,任务依然艰巨。出台更严格有力的执法手段,已有必要。

从“管车”到“人车同管”,从“累进式执法”到依法依规处罚,彰显了“教罚并举”的交通执法理念,也体现了循序渐进的公共治理原则。这不是为了为难谁,也不是为了严而严,而是要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成效的更进一步。

当然,“管”之外,相关服务也要同步升级。上海将缓解道路资源供需矛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逐步在全市范围实现交通违法申诉等业务的“一窗受理”……这些配套服务,将进一步改善市民出行体验。

上海在以交通大整治为抓手,持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的过程中,表现出的一边抓依法严格治理,一边抓配套服务;既不断完善公共服务的“基本面”,又不断通过绣花式精细管理确保各项措施成效的风格,一直是上海城市公共管理的特色,也是各项工作总能取得预期乃至超预期效果的“法宝”。

“管车”更要“管人”,交通安全大整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以依法严格的交通治理,为市民安全筑起一道坚固的防护墙,是城市管理的应有之义,更是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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