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的力量不是“透支”而是全面激发

作者:王振耀
2018.05.10

2008年以来,中国社会所迸发的巨大爱心,仍然如春潮澎湃,汇集为慈善洪流,展现出社会关爱的力量。

一个民族从自身灾难中的学习能力,往往成为判断其发达程度与否的重要标志。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地震,激活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2008年,也因之被称为“中国公益元年”。

十年前,汶川地震震惊世界。人们至今不能忘怀的是,全国人民都是自愿募款捐物。截至2008年底,“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所收到的抗震救灾各类捐赠总价值已超过937亿元。百万志愿者在灾区与政府密切配合,形成了严密、多维度的救灾网络;而一省对一县的救灾与恢复重建体制,更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救灾机制。

汶川救灾紧急救援阶段过后,不少慈善界的同仁曾经担忧:汶川救灾的2008年,全国捐赠超过652亿元,慈善热情是不是“透支”了呢?以后还有款物可以捐赠吗?现在,回顾汶川救灾之后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十年历程,我们发现,中国社会经受住了考验,中国慈善事业在2008年不是“透支”而是被全面激发。

第一,在捐赠量上,最近几年,年社会捐赠总额超过千亿。2009年,全国的捐赠总额超过600亿元,2010年由于青海玉树发生地震,是年捐赠额又一次超过千亿元。这以后,每年的社会捐赠总额都不再低于800亿元,而在最近几年即使没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捐赠款物仍然超过千亿元。有的慈善家,已经开始一个人捐赠百亿元来参与慈善。2008年以来,中国社会所迸发的巨大爱心,仍然如春潮澎湃,汇集为慈善洪流,展现出社会关爱的力量。

第二,判断慈善事业的发展,还要看社会组织的发展。打开《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可以看到:2008年,中国共有413660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229681家,基金会1597家,民办非企业182382家。而据中国社会组织网的统计,到了2018年第一季度,全国社会组织达到808479家,其中社会团体376236家,基金会639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25850家。

也就是说,社会组织的数量整体上几乎增长了一倍,基金会则增长了4倍。社会组织的这种发展态势,有力地表明中国慈善事业正在成为社会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壹基金为代表的民间公益组织,在救灾过程中与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密切配合,成为重要的社会救助力量。

第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由全国人大通过并于同年9月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通过,开创了依法治善的新时期。该项法律将传统意义的慈善进行了全面升华,并包括了教科文卫体与环保等多个方面,从而使公益与慈善实现了有机对接并产生了“大慈善”的法律格局。

第四,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当代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捐赠行为与互联网建立起了密切联系,使得我国成为全球范围内极少数发达的互联网公益国家。而在公益金融方面,政府与社会密切合作,使得普惠金融、影响力投资、社会企业正在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发展趋势。

第五,在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建设方面,进步尤为突出。最近一些年,公信力建设的支撑体系日益发展。国家不断颁布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标准,包括建立互联网捐赠平台等。一些高校建立起了公益研究机构,中国甚至出现了世界第一所公益学院——深圳国际公益学院,各类培训与研究咨询和倡导活动日益发展。

当然,在看到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巨大进展的同时,也要看到,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超过80万亿元以后,社会全面迈入“善经济时代”,整个社会需要新的财富观以过好日益富裕的“财富关”。公益慈善事业,是财富向善的重要枢纽。如何使慈善事业的发展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如何使国家《慈善法》和有关政策落实到基层,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当前,最为重要的,就是要发扬汶川救灾的精神,深入推进平民慈善事业,真正使慈善融入社区和大众的日常生活,使志愿服务成为社会生活的有机构成,不断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专业化程度,从而使慈善真正成为巨大的社会事业而蓬勃发展。(作者系国际公益学院院长,曾任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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