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突出“钱、地、人”等关键环节,破除一切体制机制性障碍,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深化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促进各种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组合和平等交换。
民生连民心,民生大如天。“好了城市、美了农村、富了农民”的愿景,是社会各界的期待。
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又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举措,也是固国本、惠民生的顶层设计。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需要重点抓住以下三条主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先行。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我国三农领域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基础上,对三农事业发展的做出的系统谋划,必须要有国家级中长期战略规划引领。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同时,各地还要配套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以此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得以执行落地。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切实促进乡村振兴规划与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要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当前,我国涉农产权和要素市场建设仍存在权属不清、流转不畅、制度创新滞后等问题,阻碍城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成为制约资源要素优化配置的突出障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突出“钱、地、人”等关键环节,破除一切体制机制性障碍,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深化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促进各种要素自由流动、优化组合和平等交换。从政府职能看,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坚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激励创新的制度环境,为乡村振兴清障搭台。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动能要转化。新旧发展动能转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支点。一方面,我国农业发展传统动能边际效应递减、成本上升,迫切需要新动能为农业发展换档升级。同时,传统动能的高耗能、高投入导致农业生态不可持续、社会不可持续的问题加剧,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根基面临严重侵蚀。另一方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已经萌芽、成效初现,迫切需要加快培育壮大。
我国农业农村正在进入优先发展的新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诸多有利条件、难得机遇和前所未有的广阔空间。从当前实践和今后趋势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不断培育和强化新需求的拉动力、新主体的带动力、新技术的驱动力、新产业新业态的牵动力、新体制新机制的推动力,顺利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旧动能的接续和转换。(作者高强系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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