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猛于虎,愿车祸教训能叫醒装睡的人

作者:任君
2018.02.01

明明已要求治理“高危”隐患,而各个单位却虚与应付,并没有真当回事,也导致“高危”隐患依旧,治理流于形式。

时隔近半年,秦岭那场惨烈的车祸现场仍触目惊心。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经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17年8月10日,陕西省安康市境内京昆高速公路秦岭1号隧道南口处发生一起大客车碰撞隧道洞口端墙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一起事故就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全车乘客无人幸免,何以如此惨烈?调查发现,一辆大巴,几乎牵涉到道路运输所能涉及的所有环节,而正是因为这种全环节、全链条的全面失守,才最终酿成这一惨祸。

从此前媒体报道以及调查的情况看,司机夜间疲劳驾驶责无旁贷。据披露,在事发前的38天里,司机王百明只休息过两天,而碰撞发生前,竟然未采取任何转向、制动等措施,直接冲着隧道口端墙就撞了上去,显属严重疲劳状态。

事实上,这些年来,跨省长途客运大巴疲劳驾驶,并不鲜见。通常,不出事则大家都相安无事,不以为意,而一旦发生事故或正逢节假日,相关部门就会紧急行动起来,开始各种严查严管的整治行动,而体现在治理模式上,则是时紧时松,以松弛为常态,以紧张为例外。

即便有所谓先进的制度安排,也往往形同虚设,成了汇报材料中的亮眼点缀。以大客车报警装置为例,按说,这个装置可以在后方监控到千里之外移动的车辆,堪称超越时空的利器。据调查,事发前几个小时,洛阳交运集团动态监控平台确实也收到事发大客车16次疲劳驾驶报警,此外还有多次超速报警提示,然而这些异常情况均未引起任何重视。

而除了司机疲劳驾驶这个因素之外,其他诸般环节均存在严重隐患。

比如,事发的京昆高速公路1153公里至1172公里路段被公安部列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高危路段”,其后,陕西省公路局也曾要求相关单位分析原因,消除隐患。然而,在事发路段,非但没有日常巡查,甚至长期关闭引道照明灯。明明已要求治理“高危”隐患,而各个单位却虚与应付,并没有真当回事,也导致“高危”隐患依旧,治理流于形式。

又如,在道路设计的技术标准上,也未按标准设计加速车道与货车道分界线宽度,没有对分界线宽度是否符合标准开展核查。

一起惨烈的事故带出一连串问号。从发车程序、驾驶规范、远程监控,再到道路技术指标、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常态化的巡查等等,均呈现严重的失守。即便有所谓的事先预警,比如车辆监控平台预警,比如道路安全高危预警,也往往沦为一种无效的空转,并没有人听到,听到也没有人当真。

此番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河南、四川、陕西等多个单位涉责,并对涉责单位32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就是一次警醒。不要以为事事与己无关,也不要以为是一篙子打翻一船人。须知安全责任大于天,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失察,都可能引发严重事故。而当所有环节都全部失灵、全面失守,则灾难发生就成了一种必然。区别只在于或迟或早、或轻或重、或者这里或者那里而已。

事故多起于忽微,这就要求,必须夯实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无论是司机的身体状态,还是此前涉及到的发车程序、道路状况、路灯亮度,乃至所有大大小小的环节,都应该成为有效的“制动阀”。

人祸猛于虎,制动须跟上。灾难已矣,惟愿血的教训能够叫醒那些沉睡或装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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