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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头术”成功,伦理与法律的问题亟需解决

此次关于“换头术”的伦理争议恰好提醒了社会,中国亟需一部专门规范器官移植的并以移植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成文法。

近日,有“狂人”之称的意大利神经科学家卡纳维罗宣布,他在中国哈尔滨医科大学任晓平教授的参与指导下成功实施了人类首例头部移植手术。声明一经发布就引发了舆论对于“换头术”的巨大争议。

从技术的角度看,本次实验的实质进步很小。因为这并非真正的临床手术,而是一场模拟性质的解剖学实验。其实验的供体和受体都不是有生命的人类活体,而是遗体。用任晓平的话讲,“是在新鲜的遗体上,做了临床前的手术设计”。

这样的方案设计固然有必要和可取之处,但是其重要性甚至不如之前针对狗或猴子进行的动物实验。它解决不了“换头术”的关键问题——脊髓融合与再生,更别说之后的免疫系统重建以及神经功能协调了。进一步讲,即便未来“换头术”解决了这些关键问题取得了成功,也未必有多么重大的意义。科技水平的整体进步很可能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从而使这种手术显得风险过高而被放弃。

“换头术”的提法本身也不严谨。与其说是换头,不如说换身,头(主要指人脑)是人格构成中至关重要的部分,不可置换。与之相比,身体的其他部分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留有更换的余地,例如肢体接续、器官移植等等。

此次“换头术”之所以被高调宣扬,只是希望唤起几方面的积极回应。一是资本,任何科技进步都需要花费金钱,特别是这一类医学实验;二是同行,没有其他专家的关注和参与,前进的道路上将会遭遇各种瓶颈;三是舆论,舆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科技发展的土壤,它既可以是沃土,也可以蜕变成盐碱地。但凡涉及科技进步,中国的舆论总体上是趋向宽容的。

然而,在“换头术”所引发的巨大讨论中,公众的一大关注点在于这场实验的伦理学思考。事实上,伦理学上的争议确保了我们在面对生命时保持了必要的审慎。科技可以帮助人类获得诸多便利,但它无法取代人们对于善恶是非的判断。在这方面,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思考是不可或缺的。

科技的迅猛进步让伦理的讨论变成了一套近乎事后追认的修辞。而伦理学研究也一度抽象化、程式化、概念化,无法指导现实。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为了应生命科学的飞速发展,生命伦理学随之兴起。它将生命的价值与尊严视为研究的核心原则,重点讨论各种科技进步中的伦理抉择,例如基因研究、生育控制、人体试验、器官移植、安乐死、动物保护等等。这些讨论的理论意义重大,现实成果却很小。

在此次“换头术”实验的手术论文中写明:“本研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医科大学人类研究伦理委员会和患者(指家属签署了捐赠遗体进行研究实验工作同意书)批准。”但是公众既不了解该伦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也不清楚该批准包含的原则和内容。

如何判断生命伦理学起到了约束现实指导科技的作用?答案首先是立法。遗憾的是,狭义的医学伦理学尚缺有力的法律支持,更别提和广义的生命伦理学相关的法律了。迄今为止,中国只有一部2007年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但它仅是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规范。而此次关于“换头术”的伦理争议恰好提醒了社会,中国亟需一部专门规范器官移植的并以移植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成文法。

法律是公众的道德汇编,是社会道德的公开表述,是一个文明社会中所有成员共同遵守的合乎伦理的行为清单,生命伦理的原则要求必须体现其中。如此,公众的讨论将不再局限于热闹,逐渐汇聚共识,形成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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